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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从中央到地方“两会”或党代会报道的模式,千篇一律,从新闻语言到叙述方式、报道结构,简直是一块模板里出来的一般。有的却从百姓的生活切入,令人感到亲切而贴近:
浙江省金华市一个农民,向有关部门申办一个养鸡场,前前后后盖了270多个章。为了盖这些章,连新买的汽车轮胎都磨破了。几年后,申请终于被批准,但这个农民对办养鸡场已经没有兴趣了,因为市场行情发生了变化。
这是行政法学专家、全国政协委员杨海坤给记者讲的一个故事。他说:“这个听起来十分荒唐的案例表明,现在行政机关手里掌握的审批权过滥,有的甚至就是扰民。需要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此加以规范,这部法律应该是行政许可法。”
“现代政府应该是一个受到法律有效约束和控制的政府。从《行政诉讼法》到今年即将出台的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表明我们一直在朝这个目标前进。”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应松年教授告诉记者,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这两部重要法律,现在都已经有了草案,正在广泛征求意见……
——(《保护权利制约权力》,载《中国青年报》
2002年3月10日)
这不是宣传,但胜过宣传。
我国媒体要具备可信的品牌形象,目前解决的是要有非常真实、可信的表达形式,从新闻的标题、导语,新闻写作的人性化、故事化、视觉化、感性化等方面,并借鉴西方的专业化表达手法。诚然,这只是一种“借壳上市”的艺术和策略,其立场须站在中国的立场上,为把宣传变为新闻服务。
第三节时效性——国际传播时代的“角力”焦点
时效性是新闻价值的首要因素,指最新发生、最新发现的事实,才有新闻价值;时间性越强,新闻价值越高。因此,新闻报道一定要讲究时间性,以现有条件下最快的速度发出去,与受众见面。新闻经不起“拖”,经不起“压”,它是“易碎”的,否定了这一点,也就等于否定了新闻自身的存在。新闻是“易碎”品,是新闻的特性和规律所决定的,而不是哪一个阶级的新闻“易碎”,哪一个阶级的新闻就“不易碎”。用简单的阶级标签来对待共同的规律,不利于我们的新闻传播事业。
在国际传播时代,互联网和卫星通讯的高度发展,使得信息的传播时效已不再以天、小时计算,而是以秒来计算。时效性已成了国际传播时代的“角力”焦点。特别对于重大的突发性事件,抓住了时效性,就是抓住了时机和受众,就是站在了报道此事件的“制高点”上。谁忽视了时效性,谁就会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
1986年4月25日,前苏联
新闻营销是当今品牌推广中一种特别好的营销方式,能够起到四两拨千斤的营销效果,因此很多人在日常都会用到新闻营销。要想新闻营销效果好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新闻的张力与想象力 新闻营销作为一种营销方法,是企业运用具备新闻价值的事件,由此制造热点新闻,吸引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注意与兴趣,以做到提升社会知名度、打造企业整体形象并最后推动产品或服务销售等目的。 从产品定义推广到事件行销,从借势造力到行业联动,从主题活动到行业公关,新闻营销必须在新闻点的策划与设计、整体推动过程中自始至终要制造悬念,让阅读者看到文章标题后,对內容产生想象,然后认真的看了;阅读者看了內容后,对后边要发生的事情开展猜测和判断,甚至是特别迫切地想看到。这样就能基本激发起受众群体的积极性,参加到新闻营销的过程中来。 二、做足事件点,维持事件动态推动 新闻营销的过程中必须持续设定新鲜的东西,我们称为小事件,好几个小事件连串在一起,就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事件,这些事件有连贯性的,有幕后花絮形式的,还有异军突起的,持续保持动态地推动,持续制造关注度,让受众群体的积极性升温,十分高兴接受新闻的影响。 三、融进产品信息与终端活动信息 新闻营销是用于推广品牌与产品的,假如无法产生这样的效果,那么这一场行動就代表着失败。我们有必要在持续发布的新闻报道中要精妙地融进产品信息与终端活动信息,这种精妙地标准是不露痕迹,让受众群体看了后觉得新闻就应该是这样的,这一产品就应当像新闻里介绍的,新闻里介绍的活动也应当很好,从而会根据搜索引擎采取进一步的查找了解,或者是是到市场上去实地了解。这种精妙怎样把握,就取决于是不是拥有这样的高水平撰稿人了。 四、产品推广会及促销活动借势新闻营销 企业产品的推广会或者是促销活动如果有全国的和当地的新闻媒体做几场报道,根据软性的、理性的、潜移默化地感染,想要做到的效果会加倍地扩大,而且能产生颜面持续余波效应,对活动之后的市场推广会出示很合理有效的推动。 另外,在地面推广活动中,假如谈及到有多少媒体报道,或者是展现长期以来获得的新闻媒体关注与报道情况,则会为地面推广活动增彩不少,让产品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更强,更容易推动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