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写离婚协议书价格
上海一对夫妇组织“假离婚”在学区买房,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了财产分割等条款。没想到,买房后,妻子拒绝再婚。丈夫带着请愿书将妻子告上法庭。9月23日,澎湃新闻新闻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开庭审理此案,二审判决驳回妻子上诉,维持原判。即《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无效。为在学区买房,夫妻“假离婚”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称,2013年1月,肖刚和肖敏在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小敏住在小刚名下的房子里。时隔两年多,他们感情的结晶——女儿出生了。随着女儿的长大,为了让女儿接受更好的教育,他们搬到了另一个学区房。2019年,小刚和小敏看中了上海市中心的一套学区房,但因为已经有了房子,再次买房不符合首按优惠政策的条件。于是,两人商量处理“假离婚”。因为小敏名下没有房子,离婚后以小敏的名义购买了学区房,小刚将房子的首付款以离婚赔偿的形式转给小敏。同年7月,小刚和小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签署了离婚协议。协议包括三个主要协议:1.关于监护权:女儿由小刚抚养,小敏每月支付3000元,直到女儿18岁。. 婚后共同财产:双方以各自名义拥有的所有银行账户存款均属于各自一方,不分割;宝马属于女性,汽车贷款由女性承担;女性的商店及相关设施属于女性。双方没有其他夫妇的共同财产。. 离婚赔偿总额:男方赔偿女方300万元。离婚后,小刚卖掉了与母亲共同租用的房子,并将294万多元转移给小敏。小敏用这笔钱支付了学区住房的首期款,期间他们仍然住在一起。妻子改变了主意。丈夫买了房子后,小刚催促小敏再婚,但小敏告诉小刚他们已经离婚了。震惊的小刚无法接受这一事实,与小敏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小敏说他根本不会再婚,并坚持说他们没关系。离婚是自愿的。据说假离婚买了一套学区住房,但他的妻子突然改变了主意。小刚想挽救婚姻。小敏没有放手,搬出了房子。看到再婚的希望,虽然小刚后悔假离婚的决定,但他只能接受现实。然而,小刚仍然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和转让给小敏的294万元以上感到非常愤怒。他建议小敏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退还货款。然而,小敏说,两人协商购买学区住房,但与离婚无关。她和小刚最终因为经常争吵和不和而离婚,她从未答应和小刚再婚。离婚协议由双方协商签署,合法有效。超过294万元是离婚赔偿,不是买房子,不需要退款。为了在学区买房,小刚起诉小刚,要求法院撤销或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小刚将294万个人财产退还给小刚。余元,并重新分割了夫妻的共同财产。法院:离婚已成为事实,但在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小刚再次撤回了要求小敏返还或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配的协议。小刚在离婚前一天多次讨论了购买协议的后果,称小刚在离婚前一审法院取消或无效的后果。小刚说,小刚在离婚协议前一审中说,小刚将被取消或无效。他还敦促小刚办理离婚手续,说:我害怕政策问题,离婚时间越长,贷款就越容易。 离婚后,小敏、小刚和小刚的母亲多次提到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真正离婚,因为你想买房子,所以你必须离婚等等,并承认他曾经说过房子一年后再婚。上述言论反映了小敏一审判决支持小刚的请求,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与此同时,小刚说,他撤回了退款和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离婚协议无效的后果将单独处理。这是对小刚诉讼权利的惩罚。小敏对此没有异议。法院给予了许可证。一审判决后,小敏拒绝接受,并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小敏说,离婚赔偿金是为了获得女儿的监护权,而不是为了给她买房子。他要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了小刚的原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离婚协议的重点是离婚协议的真实意义。看看离婚协议的重点是否是离婚前后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为了实现上述买房的目的。意思表达。虽然协议规定小刚需要赔偿小敏300万元,但协议签订后,小刚也转账给小敏,但这笔钱实际上是用来买房的。在审判中,双方都证实,婚后双方都没有这么大的财产。小刚转给小敏的钱也是他与外人分享的房子出售的收入。如果小刚说小刚的赔偿金是支付给女儿监护权的,那么赔偿金也应该在其可控和可承受的范围内。目前的支付完全超出了小刚的承受能力,与他的收入完全不一致,所以小敏在这一点上的观点完全不合理,也不符合实际情况。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随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章中涉及的姓名为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