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营部门之间为什么要设“防火墙”
1.采编权为什么要独立?
编营分离,是指内容编辑权和出版经营权之间相互分离,编辑部门的内容
生产独立于发行者、广告主、其他社会团体等的利益倾向,以确保媒体的客观、
真实、公平与公正。在我国的媒体组织架构中,采访、编辑、评论等内容生产部
门为上游部门,传媒销售、经营、广告等为下游部门。这种编营分离的管理模
式,对于新闻生产部门的记者们而言,有利于防范商业因素对健康的采编机制
的侵蚀,让采编人员全心全意投身于新闻一线工作并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
独立的采编原则。对于企业化管理的媒介机构来说,有利于新闻媒体扩大自
己的融资范围,打开多元的融资渠道,促进结构合理;布局广泛、层次多元的传
媒资本大市场的早日形成。编营分离制度可以使得传媒的新闻生产独立于经
营,而经营则交由职业管理人士如传媒职业经理人,形成彼此独立却又相互支
持的良性格局。
传媒经营中最为混乱的就是传媒内部编营不分,新闻生产与传媒营利合
二为一,一些媒体存在着记者编辑拉广告、新闻栏目承担盈利任务的现象。如
山西繁峙矿难中被开除的11名记者中就有2名广告人员持有记者证;出于创
收的冲动,近年来,个别报社在内部达成以曝光当事方丑闻的方式强拉广告的,默契,形成了一条报社领导-记者-受要挟单位的“媒体腐败食物链”。
媒体单位中,采编部门是生产者,是整个新闻生产的基础,重心是新闻的
采访报道,作用是形成自己的新闻品牌与口碑,这也是为经营者寻求市场空间
和打造媒体的“市场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经营部门是传播者,主要负责市
场开发,为采编人员生产出来的新闻产品打通市场销售渠道,极力打造自身的
“市场品牌”,保证新闻媒体在实现“社会效益”基础上创造出客观的“经济效
益”,并为日常新闻生产机制的有效运转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报社经营者
要自觉不参与采编任务,但其经营范围要始终以媒体为平台,不断创新进取,
努力打造出以新闻媒体为核心的经营理念。报纸内容的可读性是保证其高销
售量的核心,采编人员只有生产出质量高的新闻,报纸才会有较大的发行量,
才会有较高的广告投放率和覆盖率。
报纸内容的可读性也是保证广告效果的基本条件之一,原因有如下几个
方面:首先,可读性强、信息量大的报纸有利于降低消费者的信息成本和时间
成本,提高读者阅读广告的主动性;其次,有利于广告客户制订广告预算,减少
市场调查成本,节省广告投入;再次,通过媒体的光环效应,有利于将媒体的品
牌转移到客户品牌,造就强势的客户品牌;最后,也有利于广告部向客户的推
广工作,提高广告部工作的效益和效率。
同时,在新闻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之间筑起了一道“防火墙”,对经营性
资产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公司制改革,使其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
体和竞争主体。只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就可以允许它到资本市场上去融
资,促使传媒行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使得业外资本、非公有制资本都可以在
传媒市场上获得逐利和增值的机会,从而真正实现传媒资本与产业资本、金融
资本的融合。当然,考虑到我国传媒集团所具有的事业性质、只要保证国家对
可经营性资产的控股,这样的资本运营就应该是有效的,也是安全的。
总而言之,编营分离制度是新闻媒体实现其专业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
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共同选择,实行编营分离制度一定程度上既确保了新闻媒
体原有的事业性质,又实现了传媒在激烈竞争态势下的利润与效率的要求,是
在党管媒体原则和既定社会政治格局不变的前提下推进我国新闻单位继续深,化改革、转型的较为理想的制度安排。